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買賣房屋時要透過房仲進行,還是直接找屋主購買?是許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而在做決定前,不妨先了解各別的風險與好處,才能更精準的判斷。
一名網友於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他表示其父母近日透過社區的管理員得知同社區有一戶正在出售,於是請管理員幫其聯絡到屋主前往看房,且看完後有很高的購買意願。
而原PO父母在向屋主洽詢時,了解到該屋主有委託仲介賣房,專任合約載明到2/28,對此好奇道,「如果我們於2/28之後與買下該屋主的房子,屋主還會被房仲扣手續費嗎?因為屋主自己也沒有很懂這一方面的問題,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提供相關的資訊呢?」
貼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指出只要在合約到期之後購買,屋主即無須支付仲介費用,「專約到期之後的成交不會,只要您不是房仲帶看這間的客戶」、「2/28合約到期就不需要給仲介費用」、「專約到期後不續簽,權利是屋主,屋主要怎賣都屋主的事情」、「若你是透過仲介帶看來的客戶,即便專約期間過後一段時間內私下與屋主成交,仲介還是可以追討應得的服務報酬,若自始沒有透過仲介服務就沒有這個問題」。
不過,也有內行人提醒原PO,若是真的很喜歡這個物件,就要盡快下手,否則倘若在2/28之前被仲介賣掉,可就得不償失,「你要買就直接買,賠是屋主在賠,要不然可能立馬被賣掉,買賣這種事很難講!」、「小心若是2/28前仲介賣掉了,你們就沒機會買了~還是盡快下手為佳」。
還有過來人指出,房屋買賣透過仲介還是有較好的保障,不要為了省小錢,遇到更大的麻煩,「若是有小糾紛基本上仲介會居中協調,否則若和屋主有房子內問題,基本上屋主不理會會很難處理!」
針對屋主自售物件,房產專家張欣民表示,屋主自售恐面臨議價經驗不足問題,甚至潛藏交易安全風險。現在是專業分工的時代,加上許多民眾買賣房產經驗不多,因此若民眾有房產交易需求,還是建議交由不動產仲介公司,在保衛雙方權益的同時,也能把關交易安全;若真想採取自售物件交易,買賣雙方可找熟悉的地政士,協助進行履約保證,避免買賣雙方產權上出現瑕疵,或衍生其他交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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