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先生表示,他在2019年6月1日與某建設公司簽約買入預售屋,並於2021年3月1日建案完工,同年4月30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在去(2022)年11月1日出售;他詢問,從2019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計3年5個月,是否可適用35%稅率計算繳納房地合一稅?
對於陳先生的疑問,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個人向建設公司購入預售屋,於建案完工取得房地所有權後而出售,「屬於成屋交易」,應適用成屋交易所得課稅規定,也就是房地持有期間應從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2021年4月30日起算,並非從訂定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日起算。
高雄國稅局指出,預售屋及成屋均可成為交易標的,但兩者交易有別,預售屋交易是以預售房地契約的權利義務為交易標的,需要經建設公司同意換約,買方才能取得向建設公司請求移轉完工後房地所有權的權利。
高雄國稅局表示,至於成屋交易以房地所有權為交易標的,買方向賣方請求移轉房地所有權,高雄這位陳先生購入預售屋待交屋後再出售成屋,交易成屋的持有期間應從取得房地所有權登記日起算,至完成交易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止,不得併計預售屋持有期間。
也就是說,陳先生成屋持有期間為2021年4月30日~2022年11月1日,持有時間約1年半,依照房地合一稅2.0規定,交易持有2年以內房地產課徵45%稅率,因此陳先生將被課徵45%稅率房地合一稅;而交易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的房地才是35%稅率。
財政部官員指出,一直以來,預售屋炒作情形相當嚴重,房地合一稅2.0重點就是希望抑制短期投機炒作,盼不要有投機炒作情形,因此採用預售屋、成屋分開來計算持有期間;而觀察房地合一稅統計,預售屋炒作賺價差者,就算適用45%稅率也有獲利,因此以重稅遏止短期交易確實必要,因此不考慮將預售屋與成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其實目前房市走冷,高雄也不例外,永慶不動產楠梓高雄大學加盟店資深經理張嘉玲透露,因之前台積電設廠議題,讓楠梓、橋頭房市暴衝,但如今房市冷卻,已較少預售案在推,不少業者先封盤不賣,建商持保守態度、觀望氛圍濃;她指出,不僅新案市場趨冷,中古屋市場交易量相較2021年來說也少得多,有些急著想賣房的屋主,若撐不下去又急需資金,就會降價,議價空間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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