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10日)三讀「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打炒房5大招」全數照案通過。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強調,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但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長期而言,將有助於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協助不動產產業永續經營,並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
內政部特別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主要有五大重點: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可按戶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二、重罰炒作行為,三讀通過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或加價轉售,且明顯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違者可按交易戶數,處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可檢具證據,向地方政府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如經縣市政府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總金額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檢舉獎金。
四、增訂私法人購屋許可制,私法人買受住宅應檢具使用計畫,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限制私法人取得房屋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解約申報登錄,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預售屋買賣契約如有解約情形,建商應在30日內申報登錄資訊;申報登錄價格不實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外,通過條文也明定,此次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三讀通過,炒房最高可罰5000萬元。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感謝立院全力支持。圖片來源:都市更新發展基金會
內政部補充,有關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部分,已將私法人因必要及正當用途取得住宅之情況納入修法規範,將不會影響私法人未來必要的業務營運。例如近期業者最關心之「推動都更危老重建部分」,花敬群回應,目前已規劃將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等情形,納入「免經許可」項目,且不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
另外,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購入住宅進行整合,雖將納入「需經內政部許可」項目,但會在子法規定提供便捷程序,以不影響現況為原則。此外,申請案件原則也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讓合理的交易需求順利運行。本次修法將不溯及既往,業者如在修法施行前已簽訂契約出售住宅給私法人,在修法施行後,將不受許可制規定限制,避免既有買賣交易另衍生交易糾紛。
圖片來源:翻攝行政院長蘇貞昌臉書
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在臉書PO文表示,今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條文,未來換約炒作、哄抬房價等不法行為,將讓政府有法律工具可以進行重罰,同時還提供民眾檢舉不法的獎金,讓全民加入監督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