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1年度住宅加碼補貼將配合內政部營建署300億專案延長受理至112年3月31日,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把握時間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都發局說明,因臺北市租金負擔較高,為幫助市民獲得妥適居住協助,每年8月市府均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租金補貼加碼方案,特別針對設籍在臺北市的市民再加碼給予分級租金補貼。只要符合租金補貼相關規定,並視核定戶家庭所得及家庭成員人數條件,自106年度起,補貼額度更提高至11,000元,期減輕市民租屋負擔。
由於今年(111年度)租金補貼方案改由內政部營建署直接受理發放,而其補貼方案僅針對低收、單身青年或育兒家庭等身份給予加乘,過去北市府均是以「家庭平均所得」做為補貼條件。
經比較111年度中央300億專案,尚有一定收入(家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28,023元)以下一般家庭、社會弱勢家庭、新婚家庭及育有4人以下未成年子女家庭,中央補貼將低於過去市府額度,因此臺北市由都發局擬定加碼方案,針對受影響族群實施差額補貼計畫,由市府另編列預算,將差額補齊至與臺北市110年度之加碼補貼金額相同,最高可再補助6,000元。
都發局提醒,補貼額度、資格及申請條件請參考下3張圖,欲申請111年度租金補貼差額加碼方案的民眾,於受理期間可透過都發局租金補貼網提出申請,或自行上網下載紙本申請書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申請(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亦可至鄰近區公所、本局中區辦公室1樓臨時櫃台索取紙本申請書,相關訊息可撥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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