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知名主持人黃豪平今(2022)年買下人生第一間房,如今不但完成內部裝潢以外,也邀請了藝人好友入厝。新家得來不易,黃豪平日前在Youtube頻道上分享自己其實差點買到凶宅,嚇得他直喊「荒謬!」
黃豪平在北市松山區買下一間權狀32坪、室內坪數18坪的小宅,10月順利交屋並於12月初曝光新家裝潢。可以從照片看出,客廳及廚房區域是打通的,不過有利用中島作為界限劃分,側邊兩大面落地窗,提高採光面積外,視覺效果也顯得更加寬廣,整體色調則以米白色為主,門板、櫃子多處藏有巧思,不失美感及實用度。
黃豪平滿意地表示,新家麻雀雖小但五臟俱全,「這真的是我夢想中溫馨卻一應俱全的美麗小宅」。裝潢曝光後,吸引大批網友的讚賞「很有日式風格耶!」此外,黃豪平也馬上邀請好友入厝,「新家果然就是要有熱鬧的入厝才好玩!迎接新家的第一批客人,整晚笑不停。」
事實上,黃豪平在找房時,差點買到凶宅,他日前就在Youtube頻道上分享過程。他透露,一開始他向房仲開出的條件包含離捷運站或車站近、交通方便、風景好、採光佳,沒想到符合條件的物件卻是凶宅,讓他直喊「台北的房價比鬼還兇」。
他接著說,有次房仲帶他看一間房,對方一開始向他介紹周遭環境「前面是商圈、後面是停車場,樓上發生過凶殺案,旁邊是夜市」。黃豪平聽到這句嚇得馬上提問「你剛剛是不是很輕描淡寫的帶過了很重要的事情?」沒想到房仲立刻道歉表示,「啊!黃先生不好意思!那夜市營業到12點。」
黃豪平更吃驚地問「所以我們要買的地方是凶宅嗎?」這時房仲才解釋,他們看的物件在4樓,雖然命案的屍體發現地在那間房的門口,不過仍不構成凶宅的定義,「根據內政部的函示,只要是死在非專有建物,是公共空間的話,那些地方都不算凶宅。」
聽完後,黃豪平嘆道「這年頭做鬼好辛苦,要鬧鬼你要先懂民法」,經過這次的經驗,他也直言,「買房最怕買到凶宅,但沒走這一遭,不知道台灣對凶宅的定義如此荒謬!」
房產專家張欣民曾撰文說明,凶宅3個必要條件,根據內政部「97年7月24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70048190號函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不包括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張欣民指出,內政部也要求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上註明:「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凶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讓屋主據實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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