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Potato Media元宇宙研究室
「幣圈一天,人間一年」在加密貨幣風生水起的時候可以是一句讚美,象徵一夜致富,不過禍福相依的道理同樣存在──現實社會十幾年才遇到一次的金融危機,幣圈在短短一年內可以接連爆發,這也讓民間要求政府納管加密貨幣等Web3技術的聲音再次浮上檯面。
一名長年協助產業界與政府折衝立修法的公協會人員私下對《Potato Media元宇宙研究室》透露,金管會早在2020年1月20日就曾發布證券型虛擬通貨(STO)管理辦法,算是納管加密貨幣的前哨戰,結果兩年來沒有任何一件申請案,只好被迫放寬,沒想到才剛放寬不久,幣圈就陸續發生LUNA幣崩盤、FTX交易所宣告破產等衝擊,「這讓政府對於加密貨幣的態度,又再一次轉向了。」
「加密貨幣本來就被金管會列為高風險的投資商品,在2021年市場火熱的時候,民間氛圍一度很好,所以政府開始傾向放寬;沒想到接著就傳出一連串負面消息,這讓政府瞬間轉為觀望,原本已經放寬的監管力道,現在又開始收攏。因為政府不想去擔那個責任,短時間內,應該是不會再放寬了。」該公協會人員說。
新技術缺乏案例,風險難評估
由於擔任產業界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橋樑,該公協會人員對於政府修立法流程極為熟捻,他直言,政府部門要放寬一條法規,實務上至少需要兩年時間來評估,因此難度不低,「官員慣用說法是,一項商品必須長期觀察、審慎評估,尤其加密貨幣被定位成商品,而非貨幣,所以政府多是站在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去思考,一旦收攏,要再放寬就更難了。」
他補充:「難就難在風險評估,因為主管機關其實都滿怕死的,如果沒有來自上面的修法壓力,『不變』對他們來說是最安全的,所以我們花最多時間在溝通的地方,都是修立法以後風險可以怎麼控管,但這一塊也最困難舉證,常常會陷入死胡同。」
「像加密貨幣、區塊鏈,甚至所謂的Web3,都是還在發展中的新技術、新概念,所以很難找到所謂的『成功案例』作成說帖,這時候怎麼辦?我們只能提出各國政府做法讓官員作為參考,強調國外也有一樣的技術,在什麼樣的容錯率下,人家是怎麼做的,根據經驗,一般美國、日本、新加坡的官方做法,會是比較有利的參考標的。」該公協會人員提到。
產業缺乏共識,先自律再納管
此外,該公協會人員也觀察到,幣圈對於自身是否應該被納管一事也呈現看法分歧,「多數業者當然會覺得,被管得越少越好,但因為近年詐騙事件太多,有些業者就開始傾向支持政府納管;像去年年初就有包含ACE王牌虛擬貨幣交易所、Maicoin(現代財富科技)在內等交易所已通過認證,希望做到合法合規,爭取民眾信任。」
「如果要和政府溝通,產業界應該自己先整合出一定共識,最好能先有一個不管是公協會,還是什麼樣的團體組織,不只凝聚共識,也要推動產業自律,有產業自律的機制,你就比較能說服政府相信『風險可控』這件事,說話才有力道,否則,在推動修立法的中間,常常會看見同業反而是最大阻力之一。」他說。
針對新興科技修立法一事,一名政府官員則私下透露,多數部門對Web3相關議題仍處於一知半解的狀況,「說真的,這兩年的元宇宙、Web3都太抽象了,包含加密貨幣、NFT、區塊鏈在內,這些虛擬世界的東西看都看不到,對我們一些年紀較大的同仁來講,光弄懂那是什麼就一個頭兩個大了,更不用說討論怎麼修立法。所以我們很多還是要仰賴外面的智庫,甚至需要來幫我們惡補上課。」
權責不夠也白搭,層級拉高至「政院」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以來幣圈災難頻傳,NFT也充斥割韭菜等負面消息,導致許多不明就裡的民眾連帶看衰區塊鏈及Web3領域,但所謂的區塊鏈、Web3,甚至NFT都只是不同技術的統稱,所能衍生的應用往往橫跨不同產業,在實務上也會提高修立法的難度。
對此,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指出,無論是加密貨幣、NFT或區塊鏈,先不論政府是否有能力管,光是「由誰來管」和「管什麼內容」就是難題,「以加密貨幣來說,除了金管會,洗錢防制部分也可能牽涉到法務部,甚至是其他部門,權責分散在不同主管機關,所以實務上應該比照政府推動減碳政策一樣,在行政院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協調單位,這樣才有辦法真正來談納管這件事。」
被問起主管機關對於新科技認識不足的問題,王晨桓認為,政府官員除了缺乏相關知識外,更多是心態上的問題,「他們會有一個深層的抗拒,認為政府如果決定納管一個東西,是不是就代表承認它的地位,白話一點就是『我認為你是一個咖,我才去管你,但我還沒有想要給你一個合法性』,目前除了金管會有點責無旁貸,無論哪個部會都不會想要主動跳出來承認這些新科技的合法身分。」
立法先於修法,分層管制優於齊頭平等
在台灣,加密貨幣業者被不少傳統金融機構視為洪水猛獸,甚至連單純的「法幣服務」都不大願意提供給幣圈業者,因此坊間有一派說法是金融業者檯面下會試圖打壓加密貨幣,對此,王晨桓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關鍵還是在主管機關的態度。
「金融機構的運作邏輯都一樣,都想活化資金,所以我們從國外的狀況,就可以看出國內金融業的真正態度。就像美國的投行,他們是一邊罵加密貨幣,一邊在增持加密貨幣的倉位。台灣是因為主管機關態度不明,管制又太嚴,才讓金融業不敢碰;如果政府納管,把規則訂清楚,一旦開放金融業也可以投資,那對他們來說反而是一種機會。」王晨桓解釋。
至於立新法或修法比較可行?王晨桓不假思索地說,一定是立新法,因為修法會涉及到太多產業,存在不同利益團體,抗性相對高得多,在時間壓力下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立法院要尊重每一屆的委員,向來有屆期不延續的原則,只要立委四年任期內無法完成修法,不好意思,那新一屆就重新來過。」
他也提醒,假設政府未來開始考慮修立法,應該針對規模不同的業者訂定相應規範,「我認為納管對業者是好的,因為大環境才會健康,但實際上,不同規模的業者,能夠負擔的法遵成本也不同,就好比上市上櫃公司和一般沒有公開發行的公司,受到管制的力度也不會相同,尤其一些小型的新創公司,應該用鼓勵代替罰則──只要接受政府納管,就給優惠,降低營運成本,這些辦法都可以去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