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台灣的都市景觀中,一個長期被詬病的現象就是「違建」,為了隔熱防水,台灣大部分的屋頂都有加蓋違建!不過近日市面上出現了透過種電的方式來安裝太陽能支架版,進而達到合理有屋頂雨棚使用便利性,違建就地合法,甚至被納管的說法,真的是如此?
種電熱潮從郊區農地一路吹到都市大樓,不少社區有計劃想與太陽能板廠商合作,提供頂樓給對方放置太陽能板。透過頂樓加裝太陽能板,來減少頂樓漏水的狀況,順帶還可以「賣電」加減補貼。
房產專家《賣厝阿明》指出,政府的綠能屋頂計畫,常常卡在民眾的頂樓違建,沒辦法推動的很順利,為了解決這個狀況,政府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5條第6項,如果是在有違章建築的屋頂,想設置太陽能板,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有三種架設的方式可以提出太陽能屋頂的申請:
A‧結構分立型:
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分立,也就是指架在違建外。
B‧結構共構型:
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共構,等於是在既有的違建,往上加蓋太陽能板設備。
C‧設備安裝型(非屬建築行為):
太陽光電設備『直接』安裝於既存違章建築屋頂上。
而即使政府開了側門讓違建的朋友也可以建置綠能,但是在申請前記得先評估自己家的建物有沒有符合資格,確認以下三個點:
A‧違建高度有沒有超過4.5米以上
B‧是否有占用屋頂避難平台
C‧現有違章建築樓層是否超過 2層以上
只要確認自己沒有上面說的任何一點,就可以填寫「違章建築諮詢表」送到地方主管機關審查。特別注意到,假設是以違建的申請方式送審,政府單位都會登錄建檔你的違建部分喔!
政府單位並沒有阻止違建不能建置太陽能板,問題點在於,現在政府以推動經濟為主,管理建築為輔,也就是指,假設有天政府開始嚴格取締違建要求強制拆除,那麼已經安裝的太陽能板拆除又會是一大筆花費,而裝太陽能板的好處是可以有效隔熱、抵擋雨水、預防頂樓防水層經過風吹日曬雨淋後龜裂造成漏水問題,所以能有效達到保護屋頂及延長房屋壽命的功效。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說明,針對頂樓違建上方,架設太陽能板,內政部方面過去嘗試提供4種模式給經濟部參考,有鑒於台灣一般頂樓違建高度大約在3公尺左右,為了讓屋頂架設太陽能棚,不至於影響整體建築安全,內政部方面針對頂樓架設太陽能設施申請雜項執照門檻,放寬到4.5公尺高度免申請雜項執照,太陽能棚架設在違建上頭,未來各縣市政府建管單位,在處理頂樓違建時,會有所「區隔」。新規定上路後,不管是集合住宅或透天厝屋頂,都可以適用。
不過花敬群也表示,頂樓違建上方架設太陽能棚,和縣市政府執行違建拆除,實務操作上不會產生直接衝突,高度在4.5公尺以下太陽能光電設施,本質上並未涉及到建管,民眾架設後,未來可逕行向能源局與縣市政府申請與台電電網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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