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綜合報導
號稱「台版晶片法案」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今(12日)在立院審議,由於朝野黨團仍有歧見,最終決定將本次提出各版本送至大會朝野協商。
有立委認為草案門檻太高,且世界各國租稅抵減幅度更高,包括美國給予25%、韓國給予40%的抵減租稅優惠,詢問我國未來是否有進一步優惠?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台灣本來就有創新研發支出補貼,經濟部A-Plus計畫也能讓創新研發落地,目前不會特別再有進一步補貼。
也有立委認為該法案能擴及優惠的使用對象「太過侷限」,詢問至於此法是否擴及所有半導體供應鏈?王美花強調,草案適用對象不限相關產業別,只要在國內進行技術創新,基於擁有國際關鍵地位的公司都能申請,包括半導體以外的5G、電動車等產業也在適用範圍。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2日針對《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進行審查,經濟部長王美花強調此法優惠範圍不會僅限單一公司或產業。圖片來源:截自YouTube國會頻道
至於有立委提出如何保護台灣半導體產業等相關問題?王美花則表示,台灣本身具有完整半導體產業供應鏈,與其他國家要建立或是重建產業的任務不同,因此更重要是把關鍵產業持續領先競爭對手。經濟部也在臉書釋出相關文宣,希望藉此以正視聽、平息市場謠言。
經濟部澄清,台灣半導體有非常好的生態系,更是全球重要生產地,台積電在台灣有很多供應商可以合作。圖片來源:經濟部臉書
行政院會今年11月17日通過修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部分內容,未來半導體、5G、電動車等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研發費用的25%,以及購置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等支出的5%,皆可抵減當年營所稅。12日審查結果,立委大方向都支持,但細節仍待朝野協商再處理,王美花回應,將視個案由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會審查,聯席會議裁定全部保留送院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