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26日辦理選務傳出4件違規按例,包含1起選民將選票攜出投票所、3起選民撕毀選票,已立即分別依法辦理。
今天上午11點多,73歲沈姓老婦在台南市北區1056投開票所,將市議員選票揉亂後投入票匭,她自稱圈錯候選人,但忘記有無撕毀。全案報請北區選監委員及駐點檢察官,填寫突發事件記錄表後,讓沈婦簽名後離去。待投票結束後,打開市議員選票票匭,如市議員選票有被沈姓老婦人撕毀,會依涉嫌違反選罷法罪嫌法辦。選委會表示,可處5000元至5萬元罰鍰。
歸仁區七甲里1491投票所,接近中午時有一名婦人撕毀公投票後迅速離開投票所;選務人員隨後在一旁垃圾桶內發現遭丟棄的公投票;警方表示正追查婦人到案,將依違反選罷及公投法送辦。
員警表示,當時民眾都依序投票,當時有一名婦人在離開投票所前將紙張丟進垃圾桶,選務人員隨後前往查看發現一張公投票被撕毁丟棄,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是一名婦人,正找尋婦人到案說明。
東區1268投票所,上午8點多發生81歲王姓男選民,涉嫌將公投票帶出投票所,經選務人員發現後報警處理。他表示,他是第一次投公投票,不知道公投票要投什麼,不小心攜出選票。警詢後移送南檢法辦,依法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安定區有1名30多歲選民撕毀市長、議員選票及公投票,選委會表示,撕毀選票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