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8年6月15日起,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情形踴躍,截至今年10月31日止,全國已累計受理218萬餘臺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且大多數已順利完成退稅,僅有極少數申請案件,因申請人申請資格不符合而未能完成退稅。
該局說明,民眾辦理上述退稅事宜,要由購買節能電器時所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上記載的買受人為申請人提出申請,若買受人為營業人或機關團體,則必須以該營業人或機關團體為名義提出申請;另有少數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案件,是由節能電器銷售商幫實際購買人代為申請,卻誤以銷售商為申請人提出申請,因其非實際買受人,故申請後無法准許退稅,而須由實際買受人於統一發票或收據上記載的交易日期次日起六個月內另案提出申請,始符合申請資格。
該局呼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應由買受人申請,並請透過網路採用簡化身分認證方式辦理線上申辦退稅,免憑證及讀卡機,安全又便利。倘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