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央行2021年9月24日打炒房新規定,除了豪宅稅、對法人購屋限制,針對特定地區購屋也提出「無寬限期」的新規定!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市在內8縣市,一律規定第2戶貸款「無寬限期」。
房產專家《賣厝阿明》近日於粉專針對此政策,為民眾整理了6大常見問題,分別為貸款戶數、換屋族、建物權狀登記等等相關疑問,並給出精闢解答!
Q1:貸款戶數怎麼算?
一般來說申請貸款時,銀行會透過聯徵中心調查你是不是已經有用房屋作為抵押擔保,或是有貸款來「購置不動產」的數量來判斷。
因此就算是你的建物所有權狀登記用途沒有包含「住」的字樣,戶數也是算的喔!但如果是申請財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就不包含在內。特別提醒,公教人員如果在特定地區購買第2戶以上,也是會受這次央行的無寬限期限制喔!
Q2:如果是換屋族,第1戶vs第2戶時間分界怎麼算?
其實很簡單!銀行認定方式取決於你的「產權移轉登記是否完成」,並且要完成「清償債務」及「塗銷房貸的抵押權」。假如只有出售契約但沒有完成過戶,銀行端一樣會認定你是持有兩戶,沒辦法排除無寬限期的限制。務必在購屋貸款撥款前取得原本房貸清償證明,否則同樣是會以無寬限期限制的喔!
Q3:建物權狀登記用途會有限制?
只要你的權狀登記用途有包含「住」、「住商」、「住辦」、「住工」等字樣,都算在這次的規定範圍內。除非是申貸建物有供營業使用,並且有設立登記,才可以排除無寬限期的規定。
Q4:違反寬限期規定情況有哪些?
法人在購買住宅「都沒有寬限期」,無論你是「前期還少數本利,後期還大額本利」或是「短期性房貸,期間只付利息」都違反無寬限期規定。
只能按照每週或是每月償還的本金+利息平均攤還的方式來辦理,必須遵守無寬限期的原則,並沒有像首購族會有前期只還利,後期加本金的彈性還款方式。
Q5 :需要增加貸款金額,可以透過哪些方式提出申請呢?
原先簽訂的貸款契約未到期,一樣是按照申貸銀行的規定來辦理,但如果你是貸款契約已經到期,要辦理轉貸就要按照這次的「無寬限期」規定來辦理。
向原申貸銀行提出增(轉)貸需求,同時要簽一份切結書確認申貸資金不會當作購買不動產。部分銀行額外會有其他規定,記得申請前再次詢問清楚喔!
Q6:如果想一次買2戶打通,都要貸款也會被限制嗎?
答案是會的!!銀行都會是依照「戶數」來計算,不論是連戶透天厝或是兩戶打通,只要是在「特定地區買超過兩戶」會受無寬限期規定。在申請貸款只有一戶不受規定限制,其他戶數都是「無寬限期」的。
房市專家Sway則曾指出,在這個政策下,反而會有四種人倒楣,分別是手頭錢不多,沒有寬限期就會有龐大繳款壓力的「菜鳥投資客」、本來住得好好的,貪財想多買一戶投資,可能夫妻兩人身上都早有各掛一戶房的「跟車投資客」、用無限寬限期來增加資金靈活度,手上多的錢可以投入股市賺點快錢的「以租養房族」,和手上可能有掛中南部祖產一戶卻想買房的「單身自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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