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綜合報導
行政院週四(17日)拍板通過「台版晶片法」草案,包括台積電、聯電、聯發科、日月光、力積電等相關大廠皆對此樂觀其成;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SEMI)更發聲明表示肯定並支持草案上路,相信將有助厚植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動能、提升國際競爭力,成為產業堅強後盾。
圖片來源:經濟部臉書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草案和第72條修正草案之所以號稱「台版晶片法」,其內容包括:給予高科技業提供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營所稅,其中前瞻研發支出抵減率高達25%,為產創最高抵減;此外,當年度機器設備支出的5%可抵減當年度營所稅,且該機器或設備支出不設金額上限(無天花板);不過,二者合計的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50%,預計明年起實施至2029年產創落日為止。
「台版晶片法」不僅半導體受惠!王美花:電動車、5G、低軌衛星也適用。圖片來源:行政院
針對適用於租稅優惠的產業對象,經濟部長王美花強調,條例並沒有限制在半導體業,對於下個世代及重要供應鏈的產業,包括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相關,都是未來可適用的產業別。王美花也強調「我們重視的是在台灣做研發、對台灣的產業做出貢獻,因此沒有限制只有台灣本土企業」。該條例不限制為台灣本土企業,只要有一定的研發規模,在台灣設有研發中心,或是設立子公司做相關研發都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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