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租屋最怕碰到糾紛,為保障雙方權益,房東與房客常會簽一些相關合約來自保。一名房東日前就透露,自己在辦理租約公證後,原先有意願的租客都莫名消失了,但他也不想為此妥協,認為此舉才能有效避免「租屋蟑螂」。
這名房東在臉書社團「房東互助會」上提到,自身有間房子要出租,當時有許多租客有承租意願,結果當他一說要辦公證,沒想到這些人都莫名奇妙的消失,讓他覺得既好笑又無奈,因為明明有表明費用全由房東支付,「怎麼這幾個就像是想當租霸一樣」。
雖然這個舉動嚇跑了一堆租客,不過原PO也不擔心,表示因有事情還沒處理完,就等到不怕公證的正常人出現再說。同時也呼籲其他房東別怕麻煩,「公證是保障房東的,簽約做公證可以逼退很多租屋蟑螂」。
這則PO文也引發眾人共鳴,「公證就是篩選租客的第一步」、「那以後蟑螂要去哪裡?」、「這些人很大機率就是蟑螂心虛,恭喜你過濾掉蟑螂群」、「真的就是這樣!還有想看房的人問我什麼是公證,我說公證後如果沒繳房租,我就可以請警察陪同讓房客搬走,對方聽到馬上掛電話」。
但也有內行人提醒,其實有公證租約只是少了訴訟期,其他都一樣要強制執行,「公證只是見證契約,不是萬能的」、「有的沒有寫上租約違約則視為租約到期日,不然有公證也無法強制執行」。
所謂的租約公證,指的是將「租賃契約」送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為的就是萬一日後遇上租屋糾紛,像是租約到期但租客賴著不走、房東不退還押金等情形,一旦有了租屋公證,這些問題就不用透過繁瑣的訴訟,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不過一般房東不願辦理租約公證的原因,除了要額外花費每筆約1千元不等公證費,以及後續強制執行所需費用外,最主要還是擔心被政府課稅。對此,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就提出折衷辦法,建議房東們可在首次簽約時簽半年租約,並將契約公證,然後觀察房客情況,若有正常繳租,後續即可再簽較長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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