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家宏/雲林
雲林部分地區過去因為土地利用及產業發展未能綜合考量水資源供應量,各產業基於生計上需要,在水資源貧乏且地質軟弱地區長期超抽地下水,進而引發地層下陷、地下水鹽化、海水入侵及水土流失等問題。除造成地下水環境劣化外,並影響地下水資源的永續利用;地層下陷屬不可逆的地質災害,於地層下陷顯著區域不僅會加重淹水災害規模,對於高速鐵路行車安全亦可能造成嚴重威脅。
縣府配合「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第二期(110-115年)以精進防治成效,並瞭解管制區內地下水及地面水使用情況,擇定雲林縣稻米產量及種植面積居冠之大埤鄉為地下水資源復育工程示範地區,經多方專家學者進行可行性評估後,規劃以河川高灘地增設調蓄池、農田蓄水設施、既有滯洪設施及抽水站運用來增加地面水來源供灌,減少地下水抽用為可行方案。其中以北港溪高灘地為最佳試行區域,該處增設調蓄池不僅可於貯蓄水源時提供地下水入滲補注之用,亦可將北港溪水源提供予灌區外農民灌溉使用,後續擬向中央爭取經費並以該區為工程示範地區,並擴大推廣至其他環境條件符合之鄉鎮市。
雲林縣地層下陷情勢與農業用水存在高度關聯性,故如何輔導農業生產節水為地層下陷防治重點工作之一。縣府於農業節水政策推廣方面,鑒於「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執行至109年度結束,110年度僅「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作獎勵政策持續推動,轉作誘因下降,為維持歷年農業節水推動成果及轉旱作誘因,縣府彙整推動黃金廊道轉旱作節水專案需求並提案至行政院研商地層下陷防治專案平台,依據歷次行政院平台會議,農糧署業擬具「雲林高鐵沿線特區推動農田轉旱作物措施」並經行政院同意,自明(112)年第1期作起開始推動,以持續輔導農民從事低耗水性農業生產。
雲林縣地層下陷防治工作仍須持續推動,且須中央及地方一起攜手努力,以保障國土安全,使縣民安居樂業。
圖/雲林縣111年度「地層下陷防治推動業務」第二次會議,由縣府秘書長曾元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