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向高彬
此日的工作行程,算是多年救助工作以來的第一次工作特殊經驗:見證調解離婚。原先男方中風病殘、新住民妻做工扛家並照顧就學中孩子,於是我們進行服務。
只是男方可能因為腦中風造成腦部損傷、性格大變,對妻女有精神暴力行為;女方也覺委屈辛苦,想離、但男方又一時不願放手;加上還有同住婆婆的涉入;狀況就更僵持與複雜。
當地社工也覺此案傷神難處理,找了法扶律師,一時仍懸而難決。
我與雙方及孩子談過瞭解,其實各有苦楚、各有立場;但不能這樣繼續無解,怕哪天發生更嚴重狀況。
於是這日聯絡男方家族長輩做公證調解人,及社工、婆婆及夫妻雙方,大家針對經濟家計及個性生活、以後相處問題做討論協調。
起初,大家討論可否往「繼續一起、圓滿和解」的方向討論,雙方各自表述,卻無法協調共識。
只好,往「各自分開、切割清楚」的方向討論,反而兩方協商順利,各自過活、各自負責往後;就連女兒們的監護權、也很快達成協議全由女方監護。
我跟婆婆說,念在媳婦辛苦、往後單親養育的也是妳們家族血脈骨肉,某些協議多讓讓;我跟媳婦說,考量婆婆已有年歲、先生生病身障,某些協議同樣多讓讓;彼此最後一次再各讓些,事情才能儘快圓滿解決。
我請他們雙方,無論如何,都先考慮為孩子往後最好的安排來設想;雙方最後做好協議,一切過去,此後各自海闊天空。
協調結束,我與他們雙方說,再想一想,想清楚,但若決定、如果夫妻已無共同生活的共識,要分開,就莫再反覆搖擺。
痛苦折磨的是彼此、難熬無辜的是孩子。
最後,他們雙方及見證長輩協調決定了明日,就簽字離異。
清官的確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若不能相愛生活到最後,不要再互相折磨,分開應是最好的抉擇,以後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離開案家,我上了車,打開音響點開陳淑樺的歌,聽她唱《你走你的路》:
「…我也曾經想過回頭尋找來時的路
心中的妳已經太模糊
妳以為能從我這裏找到幸福
而我卻總是讓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