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營建業缺工、缺料問題嚴重,迫使建商大幅延後交屋日期,引起許多購屋族不滿。一位網友在Dcard發文求助,表示她和老公有看到喜歡的房子,可是因為總價都高得很可怕,讓人下不了手,「所以想轉向看預售屋的部分,但今年各種缺工、缺料的新聞不斷傳出,我很怕會出狀況。」
她透露,自己住在汐止,就看過一個約100戶的預售屋蓋一半爛尾,一荒廢就是20年,擔心會遇到類似慘案。但現在房價很高,怕不趕快鎖住房價的話,到時候只能買在更偏僻的地方,「想來問一下大家,買預售屋的話,風險會在哪?今年是不是風險更高?」
文章一出後,網友紛紛留言,「預售屋最好就先查有沒有成立10年以上的、比較有名的、沒什麼負評的、至少蓋過10幾間的建案,還有要有信託專戶的會比較保險」、「現在看到開案超過3個月以上還沒完銷超過四分之三的全都不要買,除非是非常有口碑的知名建商,不然真心建議不要碰。」
有一群苦主回應,「我也是買預售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經過去看進度,結果都毫無進度或是進度超慢,而且都沒看到有工人在施工,超級害怕」、「我也是買預售屋,進度一拖再拖,從原本說好今年11月交屋拖到過年前,前兩天又說延到年後,而且這次只說年後,沒明說是年後幾月。」
還有網友分享,「我的預售屋,2月說6月開工,6月說9月開工,最後總算是開工了。只能說預售屋很看建商評價,穩的建商可以買」、「最近買了預售屋,是在潛銷階段買的,價格比較便宜些。預售屋簽約時,履約擔保機制要選:價金返還,可以不用擔心爛尾樓,萬一建商倒掉,錢還拿得回來,頂多等待的這幾年當作白忙一場而已。」
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中第十五條內容提到,建商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賣方如若未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此外,賣方若逾期三個月仍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民眾可以主張賣方違約,向賣方索取違約金及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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